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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一家私营制衣厂的经营者拖欠多名员工近30万元工资后竟玩“失踪”,该企业主销声匿迹半年后终难逃法网,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近日,普宁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一起案件,判决企业经营者何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何某也成为普宁市首例因拒不支付员工劳动报酬而被法院判处刑罚的用人单位业主。
明知欠薪,老板蓄意逃匿
今年46岁的湖北籍女子何某在普宁市做服装生意,2014年6月在普宁市区一城中村租用了一栋楼房办起了制衣厂,并聘用了20多名务工人员作为制衣厂员工。该制衣厂由何某个人经营,并未办理营业执照,每月都由何某以现金方式亲自给工人发放工资,运作开始两个月的工人工资都正常发放。但从2014年8月起,该制衣厂部分工人无法正常领到工资,何某一直以周转困难为借口拖欠着工人工资。欠薪情况一直延续且愈发严重,直到同年12月全厂23名工人都已无法按时领到工资。
眼见领取工资已成问题,工人们心急如焚,多次找何某讨回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均未能如愿。2015年2月11日,何某为逃避工人们讨薪,在拖欠全厂工人287727元工资后,竟弃厂逃匿,失去了踪影。
多方追讨未果,网上追逃老板现身
老板“失踪”,厂里的工人缺乏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多次试图联系何某,但一直没有音讯,遂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经普宁市人社部门依法调查后,针对何某拖欠工人工资的问题专门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在其厂房等处张贴责令付还欠薪的公告。
鉴于多次通过电话、手机等方式试图联系何某均无结果,眼看23名工人半年多近30万元的血汗钱就要打水漂,普宁市人社部门于2015年3月16日将何某拖欠工人工资一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何某,公安机关在当年12月8日将何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同年12月28日,潜逃了近一年的欠薪老板何某现身广州,很快就被广州警方抓获,并于同日被普宁警方带回普宁审讯。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欠薪者受法律制裁
法庭上,在制衣厂厂房及责令支付欠薪公告多处张贴的相片、厂房租赁合同、书证、调查报告、拖欠工人工资列表、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辨认笔录、被告人供述及户籍证明等系列证据面前,被告人何某最终对其开办制衣厂并拖欠23名工人工资的事实无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逃匿的方法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何某能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遂对被告人何某作出前述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人何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生效判决。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关系主体及其利益诉求的多元化,用人单位拖欠或不支付劳动报酬现象开始涌现。 2011年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增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加大对劳动者获得报酬权益的法律保护力度,惩处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利益的行为。普宁市人民法院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和自然人要增强法律意识,守法诚信经营,正确对待劳动者合理诉求,依法保障劳动合法权益,法律的红线绝不能触碰,否则将受到严厉制裁。
(文字来源:揭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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